一、适用办理对象
仅限入学时户口迁入我校、办理证明时户籍仍挂靠在学校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(包括已考入本校研究生、户口继续挂靠在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)。
二、具体办理流程
1.自行填表。申请人下载附件《皖南医科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》,A4 纸张打印,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亲笔签字;
2.学院初审。将签字完毕的表格报送所在年级办公室,辅导员核实婚育信息并签字确认,学院加盖公章;
3.学校审核。由学院统一汇总材料后,报送至校计划生育办公室(校医院三楼 304 室)审核办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毕业生根据个人需求自主申请,户口没有转移到我校的毕业生,婚育证明应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。
2.请结合学校每年发布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服务工作通知的时间节点,妥善安排婚育证明办理时间。
附件:《皖南医科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》
皖南医科大学毕业生婚育证明.doc
校计划生育办公室
2026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