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镜湖区医保中心通知,定于本月25日(周三上午9:00-11:00,下午2:30-4:00)在校医院办公室(二楼)报销2008级、2009级、2010级及2011级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。请需要报销的同学备好住院费用发票、出院小结、诊断证明书、住院费用详细清单、学生证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及时办理。 同时校医院将于4月26日―4月27日(周四到周五)对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,请需要报销的同学准备好如下材料:门诊病历、发票、农行卡或扬子银行卡,单项检查费用超过200元的需附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。报销地点:校医院二楼。 特此通知。
校医院
2012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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