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食品卫生“五四制”
食品卫生“五四制”是1960年2月由卫生部和商业部联合下的《关于食品加工、销售、饮食卫生“五四制”》文件中提倡的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做到的20项基本卫生要求。
一、由原料到成品实行“四不制度”
1、采购员不买腐败变质的原料。
2、保管员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。
3、加工人员(厨师)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。
4、营业员(服务员)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(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、不用手拿食品,不用废纸、污物包装食品)。
二、成品(食物)存放实行“四隔离”
1、生与熟隔离
2、成品与半成品隔离
3、食品与杂物、药物隔离
4、食物与天然冰隔离
三、用(食)具实行“四过关”
1、一洗
2、二刷
3、三冲
4、四消毒(蒸气或煮沸)
四、环境卫生采取“四定”办法
1、定人
2、定物
3、定时间
4、定质量(划片分工、包干负责)
五、个人卫生做到“四勤”
1、勤洗手、剪指甲
2、勤洗澡、理发
3、勤洗衣服、被褥
4、勤换工作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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