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2017年起,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统一调整为150元,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由芜湖市医保中心统筹制定。我校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停止使用,特别提醒检查费、治疗费等不再实报实销。各学院通知学生保留好就诊病历、费用发票、检查报告单等资料,待新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。
校医管会办公室
2017年1月10日